原告范吉廷拥有发明专利“混凝土用高强度钢丝网及其制作方法”,专利号2006100705258。范吉廷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被告山东肥城联谊工程塑料有限公司,要求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。
被告山东肥城联谊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委托合伙人王秀奎办理此案。在阅读和分析案卷之后,我们针对授权发明文本进行了检索,并发现一篇接近的现有技术。以此为基础,我们代理被告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和专利不侵权抗辩,并在司法鉴定程序中予以意见陈述。最后原告和被告达成和解协议—原被告各自撤诉